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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要试点共享单车啦 首期计划投放5000辆

(原标题:潮州要试点共享单车啦 首期计划投放5000辆)

我市要试点共享单车啦!记者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将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工作,首期计划投放5000辆。

近日,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工作的公告。《公告》称,我市将按《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潮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潮交运函〔2017〕460号)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工作。自即日起至12月17日止,接受有意参与潮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

据了解,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试点范围划定为:古城旅游规划区延伸至人民广场、枫溪广场周边;首期投入5000辆,在主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设立150个自行车停放点,各30个停车位,在慧如公园、韩文公祠、滨江长廊、西湖公园、人民广场、枫溪广场共设立6个备车场,储备车辆共500辆。试点共享单车的关键时间点为: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停车场地划设工作;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优选运营企业工作;2018年2月1日前,完成车辆投入运营工作;2018年6月起,推广试点经验。

据悉,相关企业准入条件为:依法在本市办理商事登记,并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按照不低于车辆投放数量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利用卫星定位等技术手段设置电子围栏区域;建立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投放车辆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性能安全,质量可靠,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服务管理功能;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押金的,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手段,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kuaibao.qq.com/s/20171214C10JDZ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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