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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例,Uber自动驾驶撞死行人”:如何看待越来越接近我们的“自动驾驶”?

今晨有新闻报道称,Uber在美国自动驾驶测试时于转弯处撞死一行人。早在16年特斯拉自动驾驶测试曾导致一司机死亡,但是撞死行人尚为全球第一例。

仅目前而言,小小个人认为自动驾驶技术尚未达到成熟阶段。

1.从人的角度看待此次事件

图片是网传优步车祸的现场,可以看到这是在马路上而非斑马线,而行人与车辆已经被撞击至人行道内;虽然图片中没有太多的细节,但依然可以做出一个相对理性的推断,事情的经过可能是这样的。

19日,一辆装载有优步自动驾驶技术的车型正在进行路试,可能是夜已深路上已无行人,而车辆在各种摄像头、毫米波雷达以及高精度GPS加持的系统下,按照既定的轨迹行驶;同样是在距离车辆不远的一个路口,一位正在骑车的人可能是戴着耳机在听歌、打电话、或者有急事需要回家,但不管怎样她选择在一个没有斑马线的地方横穿马路且没有注意到身后有车辆的路况;

优步的车辆也很郁闷,所有的系统都是正常(也有可能恰好正在一个盲点上),或者说科技的力量已经让它知道前方有一个人类在骑车,它可能正在深度学习或判断如何超越她的同时,没想到这个人突然的横穿马路,优步的车辆大吃一惊,用了比职业车手还要快的速度进行制动,但车身在惯性的作用下还是撞到了那个人,当然事后它可能会知道当事人已经死亡,但它若有智慧的话肯定会坚信自己的无辜,因为它一直按照规则在驾驶,但骑车的人确违反了这个规则。

这就是人与机器的区别,人的思维是变通的,而机器则是百分百执行的;在美国这种相对来说比较遵循规则的国家,都发生了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至死的案例(这里就不吐槽天朝的行人与各种电动车了),这会说明一种什么样的问题?想让人类与车辆严格的执行同一个规则,是根本行不通的;而既然人类有人类各种各样的规则,而自动驾驶车辆又只能执行早已设定好的规则,发生事故不奇怪,不发生事故反倒是奇迹。

当然,有些反对者会说现在是深度学习的时候啊,狗啊猫啊都把人类最伟大的棋手打败了还有什么机器做不到的?我绝对相信深度学习的威力,但试想有一天,一辆自动驾驶的救护车会因为车上有急需抢救的病人而超速、闯红灯而挽救一条生命的话,这种智慧和人类又有什么区别呢?保不齐电脑也会因为AI而产生自己的想法,那样就不是考虑自动驾驶的问题,而是霍金最担心的问题了。

2.从法律上的客观看待自动驾驶

开车的人都知道保险的重要性,它可以帮我们规避绝大多数的损失;如果车辆在自动驾驶中出现了问题(磕、撞、碰),交通法规是否支持车辆的数据作为索赔的依据?如果有这套法律存在且各大保险公司都认可法律的条款与车辆内数据为索赔证据(这里就牵扯着各种标准,想想手机到现在充电接口都没有统一,而在车辆自身数据、监测设备数据等处进行统一几乎于痴人说梦)的话,无疑扫平了车主使用自动驾驶功能的后顾之忧。

其次作为主机厂也很苦逼,有个段子我以前就看过;说在一个盘山公路上,前方突然出现一个人,此时车速有点快刹车已经来不及,撞上去前面的人会受伤或死亡但自己能活下来,打方向躲避前面的人生幸存但跌入悬崖会让自己九死一生,那行问题来了,在这个极端个案的情况下,作为自动驾驶车辆程序的编写者,你会敲上A或者B的代码呢?

如果写上A的代码,车主们很高兴都会去买这辆车,但若发生一起这样的事故,工程师是否会因为故意杀人罪或其它罪名而起诉?这毕竟是一条人命啊!依照我国现在弱者优先的原则肯定不会轻饶这个最后决定的人;而写上B代码呢?买别品牌的车要钱,买这个品牌的车要命,作为消费者,谁敢去买这个品牌的无人驾驶车?反正我不敢(据说特斯拉曾因为涉嫌规避至车辆坠入水沟而导致诉讼)。

所以,小小认为自动驾驶或许以后有它的未来,但绝不是现在!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kuaibao.qq.com/s/20180320A0O0II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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