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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算法主导的内容平台,如何体现媒体的社会责任?

夏德元,新闻学博士,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教授,互联网与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员。

张博,计算机博士,新闻传播学博士后,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大工程总体组成员,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网络新媒体系副教授,出版与传播研究所所长。

徐玲英,新闻学博士,主任编辑,十多年新闻从业经历,曾担任党报经济新闻部主任,现任教于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夏德元:两位好。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围绕算法新闻平台得失利弊展开的讨论日趋激烈,不知两位是否注意到?

张博:我一直关注这个领域的讨论。2018年5月26日的澎湃新闻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法律规制研讨会”的报道中,介绍了围绕算法新闻平台的一些讨论,就颇具启发性,我觉得对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是有益的。

徐玲英:我也曾注意到“今日头条”与“腾讯”之间的口水战,它的意义恐怕不亚于当年的“3Q大战”——有争议说明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新的力量壮大,产生了某种失衡,通过这种方式应该会找到一种新的平衡。

夏德元:在张博刚才提到的那个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算法从来都不是中立的。”[1]您怎么看?

张博:这句话也对,也不对。当我们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所产生的印象似乎是“算法就是洪水猛兽”。其实不应该这么看。我认为内容平台的逐步算法化和智能化是媒体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用户参与生产的规模扩大,多媒体内容形式的不断丰富,内容传播渠道的逐渐多元,读者阅读个性化的服务提升,内容生产的速度日益加快,内容数据的规模海量激增,单纯依靠人力无法满足海量内容的处理效率和精度需求,缺乏算法支撑的互联网内容平台是无法正常运营的。比如网络文学的投稿内容审核,今日头条对海量内容的个性化匹配和推荐,都依赖于过滤算法和分批匹配算法执行的高效性和精确性。既然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就不能对其作价值评判,更不能做道德绑架。

徐玲英:我不同意张教授的观点。当今社会亟需破解“算法推荐”的迷思。

夏德元:哦?徐老师此话怎讲?

徐玲英:说来话长。我理解国人对技术的崇拜事出有因。20世纪30年代,研究中国科技史的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曾提出过著名的“李约瑟之问”:在近代以前,中国人在应用自然知识满足人的需要方面,远胜于欧洲人,但近代科学和工业革命却并未在中国产生?持续近百年的落后挨打的经历,使20世纪后半叶崛起的中国,对于技术进步有一种深刻的迫切与乐观,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培养了中国人的“科技至上主义”,在某种语境下甚至演变成一种“技术拜物教”,而随着近年来一批互联网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获得的巨大成功,将这种“技术拜物教”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正如今日头条CEO张一鸣在接受《财经》采访时强调的一样,技术是中立的,算法没有价值观[2],而今日头条之所以能获得“巨大的成功”,正是由于其独特的内容分发方式:由机器而不是人,用算法来决定内容的分发。由此,今日头条成功了,“抖音”成功了,“火山视频”成功了……但算法推荐从本质上来说是对数据的挖掘与运用,进而重新编码与匹配,大数据本身是中立的,但数据背后操作的人或平台却是有价值观与利益诉求,因此,以算法为主导的内容平台的操盘手,首先要破除的就是这种“技术拜物教”的迷思,不能以算法的中立作为自己不履行平台审核责任的开脱说辞,任何一种新技术的产生并不必然包含“进步”的本义,技术使用者的利益诉求、良知及道德底线等都会影响到最终这把全新的“刀”是用于“杀人”还是用于“切菜”。

夏德元:对徐老师的观点,张博有何回应?

张博:在关于技术的讨论中,出现了很多争议,其实很多是因为对技术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和误判。怎么可以说技术不是中立的呢?技术从来就是一种可以为任何人用来进行生产和社会实践的工具;正因为技术的中立性,我们人类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用技术来为大众谋福利。以智能新闻写作应用为例。当前智能新闻写作的应用主要有三种发展趋势:一是内容从纯文本向自动匹配图片方向发展,例如腾讯Dreamwriter已经能够给新闻配图;二是适用的领域越来越宽,腾讯Dreamwriter、南方都市报、微软小冰已经在写科技、民生领域新闻;三是人工智能应用已经能基本完成发布会新闻的发布,2017腾讯媒体+峰会上,腾讯Dreamwriter负责写稿,微信智聆和翻译君负责同声传译,三个人工智能应用完成全场新闻的记录和发布。[3]在智能推荐和写作等技术发展的同时,读者分析算法成为内容平台的核心。围绕读者分析算法形成内容生产、编辑加工、自动推荐、阅读消费、行为采集和分析调整的闭环流程,实现平台个性化阅读服务和传播效果最大化,从而成就平台的流量经济和规模经济。因此,我们不能在技术应用中出现了问题,就对技术本身大加挞伐。

夏德元:张博的意思是,某些看似技术的问题,其实是人性本身的问题吗?

张博:确实如此。算法在内容生产中的作用依赖于人工规则和技术发展。算法作为内容处理的过程和工具,其角色是中立的。算法编码和处理过程的制定基于平台业务需求,其实现是否兼顾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是由公司的经营主旨决定,由编程人员实现的。因此,算法为主导的平台是处理需求和业务形式的转变,其规则的制定和编码实现由人主导,将平台的社会责任和算法挂钩没有意义。

徐玲英:话不能这么说吧。至少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信息”作为商品的特殊性。算法推荐应该不算一种新鲜的“玩法”,从亚马逊网站的书籍推荐,到广泛使用的淘宝购物推荐,都是算法推荐的运用,大众也乐于享受互联网技术基于用户画像而带来的选择便利,商家也拥抱基于大数据而带来的精准投放与营销。但就餐选择、服饰购买与信息消费是有本质区别的。完全基于算法推荐的内容分发存在着如下的问题:不管是基于内容的推荐算法、协同过滤推荐算法,还是基于知识的推荐算法,都是基于大数法则与偏好选择,这样的算法推荐很容易形成认知的“信息茧房”。“信息茧房”这个概念最早提出者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凯斯·桑斯坦在其著作《信息乌托邦——众人如何生产知识》一书中指出,在信息传播中,公众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东西和使自己愉悦的通讯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4]而喻国明教授也指出,“长期生活在信息茧房之中,容易使人产生盲目自信、心胸狭隘等不良心理,其思维方式必然会将自己的偏见认为是真理,从而拒斥其他合理性的观点侵入,特别是获得同一类人认同后日益演化为极端思想和极端行为。”[5]受众阅读更多的信息原本是为了更充分地接近真相与事实,但算法推荐下的信息消费,却很可能让受众步入“看得越多,越愚昧”、“读得越多,越偏激”的境地,算法推荐下的内容平台很有可能成为人类刻板印象的最大集群。

同时,完全基于算法推荐的内容分发体制,在这个“流量”为王的互联网变现法则下,迫使越来越多的平台与内容创作者,完全遵从于“大数法则”,形成所谓的网络“多数人暴政”即那些符合人性最底层、最普遍诉求的内容,最容易获得算法推荐的青睐,以点击量作为分发与创作的唯一准则,无底线地迎合算法,于是,出现未成年网红妈妈、暴走漫画戏谑英雄等这样的低俗、无底线内容的层出不穷,也就不足奇怪了。

夏德元:那么,网络平台上低俗内容的泛滥,果真是算法惹的祸,还是人性的恶之花结出的恶果?

徐玲英:当然,我也承认,我们应该担忧的不是技术的弊端,而是优质内容生产者在利益分配链条上的弱势。我们既要破除对技术进步带有必然正义的迷思,同时,也要客观认识到算法推荐给人类信息传播带来的革新影响,而目前算法推荐带来的一些弊端,也可以在技术的更新与迭代中得到解决。因此,客观而言,算法推荐作为一种内容分发技术,给信息传播带来的革命性作用不应被否认;但算法推荐作为一种工具本身,还具有不完善性与迭代要求。而在通过更新的技术来完善技术带来的弊端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忘记,在现阶段,算法推荐与人工把关必须相辅相成。在目前算法推荐还无法有效地识别“儿童邪典视频”、各类“标题党”的时候,将传统职业“把关人”作为一种有效弥补方式,是不可或缺的一种矫正机制。当然,我们也应理性认识到的是,算法为主导的内容平台并非是低俗内容的制造者,而只是使低俗内容更易得罢了。当人们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内容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大时,如果优质内容生产跟不上,内容平台上分发的必然是斗狗吃鸡、职场骚扰、历史艳情等内容。

张博: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机器学习技术的应用日益普及,算法的编码可以自动实现,算法的规则可以通过海量数据进行训练生成。其中主观输入的训练数据由企业和编码人员控制;客观抓取的训练数据需要人为确定抓取网站的种子网址;具备自动形成规则推理的相关规则也需要由人确定规则演绎和生成方法。因此,企业在训练数据的选择和规则制定方面需要负责把关。媒体的社会责任无论何时都是责无旁贷的。在当前内容激增,强调个性阅读服务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更应强调媒体责任。在“算法服务个人”的同时强调“算法服务社会”,在“你关心的才是头条”的同时强调“社会导向的真善美才是头条”。因此,在互联网平台中更应该丰富算法规则,使得个性算法和共性算法并存,不仅推荐个性化内容,更应推荐社会主流内容,推进社会治理和道德建设。

夏德元:我觉得两位的观点虽然有分歧,但是最终是殊途同归。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强调技术自带价值观的,可以引起我们对技术不当应用的某种警觉;而认为技术是中立的,才会自觉地反过来对人的主动作为提出更高的要求?

徐玲英:同意夏教授的总结。希望我们新闻专业的学生毕业时,仍然能够像多年以前我们走出校门时所想的一样:我是从记者的摇篮里走出来的,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

[1]澎湃新闻.互联网平台的算法有没有价值观?学者:算法从来都不是中立的[OL].百家号, https:// baijiahao. baidu. com/ s?id= 1601496492370791250 & wfr = spider & for = pc, 2018-05-26.

[3]曾响铃.2017腾讯媒体+峰会,三大AI鼎力相助[OL].搜狐科技,https://www.sohu.com/a/ 205116282_ 104421,2017-11-18.

[4][美]凯斯·桑斯坦.信息乌托邦——众人如何生产知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喻国明.“信息茧房”禁锢了我们的双眼[J].今传媒,2016(12):165.

注:本文发表于《传媒评论》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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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90908A02BDJ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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